各培训机构:
2007年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搞好节日及节日前后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培训机构要按照运管处要求,对行业和机构防盗、防火、安全行车及教练员队伍稳定等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到岗。
二、加强教育,营造安全氛围。节前,各培训机构应运用各种形式,对教练员重申安全管理规定,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要关心员工的生活,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
三、加强重点部位检查,强化监管。要强化停车场、档案室及训练场加油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等检查和监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遵守节日停车的管理规定,杜绝教练车违反规定停放和教练员酒后驾驶等情况的出现。
四、加强值班,恪尽职守。各培训机构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和期间信息沟通、实施安全信息专报制度, 节日领导值班名单,请于2007年9月29日前报送管理七科。
特此通知。
运管处管理七科
200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