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市交警总队车管所通过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 www.shjtaq.com)对逾期换证、审证驾驶员,以及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名单予以公告,同时对注销驾驶证驾驶员的名单也进行了公告。今后每个月定期发布一次新增名单。
自2004年4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市车管所对本市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进行多次梳理,共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5万余张,并通过“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作了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据统计,截至20007年5月31日,本市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未及时换证,还未超过一年的”共计有49652名;“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还未超过一年的”共有92731名。同时还有153996辆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此次公告再次提醒这部分驾驶员及机动车车主,应该尽快到管辖地的交警支(大)队车宣窗口,或相关的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驾驶证、行驶证被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或“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