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管理规定》(公安部102号令),本月起,机动车参加定期检验的时间由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月份调整到期满前3个月。即,今年12月底前到期的车辆,即日起就可以到所管辖区的车辆检测站进行检验。
车辆检验调整到期满前3个月,给车主更大的选择余地,确保车主有充分的时间将车辆送检。如行驶证上记载检验有效期为2008年12月,该车辆可在本月、11月、12月份进行定期检验,以此类推。需要说明的是,提前参加定期检验只是提前核发了还未生效的检验合格标志。例如,一辆检验有效期截止为8月底的机动车,车主在6月份申请的检验合格标志,但有效期则从9月份开始生效。另外要特别强调的是,机动车定期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一定与号牌尾号或者注册登记日相应的月份一致,车主应以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有效期截止为准。
目前,本市的卢湾区和徐汇区,金山区和奉贤区,青浦区和松江区这三组区域可以相互间跨区检车外,其它区域仍然是车辆必须到所管辖区域的车辆检测站参加年检。
根据记者了解,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一些车主对自己所属的车辆是否年检没有给予高度重视。以浦东新区为例,每年都有6000余辆机动车逾期参加年检。截至发稿,该区机动车检验有效期至今年12月底及之前的就有5万余辆,占总数五分之一。为此警方提醒相关车辆单位和使用人及早办理车辆年检,避免逾期未年检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