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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所需携带的证件: 1.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 A.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期至少四个月的《身份证》原件; B.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本市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 C.境外人士必须携带《护照》原件及派出所出具的《居留证明》原件; D.港、澳、台同胞必须携带《回乡证》或《台胞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居留证明》原件; E.现役军人必须携带《军官证》原件及部队团级以上单位证明原件。 需注明: ①该部队为驻沪部队;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号; ③申请人的居住地址; 2.原持有E照、F照等各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加考学员: A.原持有上海驾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原件、原驾驶证副表(到原副表档案所在的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前来报名; B.原持有外地驾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先行将档案转入上海车管所或在全国公安联网上注销才可办证并培训。 二、报名程序: 1.每周二到联群路88号报名、付费、当天即参加拍照(校正视力者必须戴眼镜拍照)、体检;学员报名请提前一天来电预约。体检不需空腹,故请报名者用完午餐后前来报名;若为近视请带好眼镜(隐形眼镜也可)。 2.体检合格后,本市和外省市学员凭《机动车学习驾驶员身体健康检查报告》以及身份证、暂住证到学员户籍所在地的区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境外人士、港澳台同胞、现役军人凭相关证件到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再交还驾校。 另外,由于在体检时需要填写表格,报名时请带好水笔。 |